安装干燥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 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第14条和《劳动安全卫生执法条例》第6条第8-b项规定,企业使用电力作为加热和干燥的热源,并使用额定功率的干燥设备10kW以上,如果是干燥设备操作工,必须在完成干燥设备操作长技能培训课程的人员中指定一名干燥设备操作长。关于干燥设备操作负责人的技能培训课程,联系我们相关的都道府县劳动局(劳动标准监督办公室),因为它因州而异。
- 根据产业安全卫生法第 88 条及产业安全卫生法施行令第 6-8 条,经营者以电力为热源进行加热及干燥,干燥设备的额定电力为10kW 以上 安装、搬迁或变更主要构造件时,规定必须在开工日前至少 30 天向劳动标准监察室主任报告。
- 依产业安全卫生法第四十五条及产业安全卫生法施行令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规定,经营者应定期对干燥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三期。年。规定是这样的。 (相关:劳动安全卫生法施行规则第299条)
- 根据当地政府,干燥设备可能需要通知消防部门。联系我们您当地的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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